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土地后,剩余土地的使用

湖州市律师 2025-04-05
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土地后,剩余土地使用权仍归原土地使用者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国家建设征用需支付补偿费,未征用部分使用权不变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争议,影响土地正常使用及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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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剩余土地使用权问题,常见方式有协商、诉讼等。若用地单位与原土地使用者能达成一致,可通过协商解决;若无法协商,可依法提起诉讼,由法院裁决。选择方式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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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余土地使用权处理需分情况。若土地完整未被全征,继续使用即可;部分被征,需与用地单位明确界限,确保剩余土地完整。若遇纠纷,先协商,不成则诉讼,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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